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
具体来说,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保护劳动者权益。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而设立的,因此其立法宗旨应当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使其能够在发生工伤、职业病或者因工死亡时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和生活帮助。
2.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伤保险不仅是为了保护劳动者个人的权益,也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和谐稳定。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可以有效预防和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降低事故对劳动者及其家庭带来的伤害和损失,从而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3.促进经济发展。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用于支付劳动者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和生活费用等费用。因此,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也应当促进经济发展,通过建立健全的工伤保险制度来支持经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
办理工伤保险有哪些好处?
(1)工伤保险作为社会保险制度的一种组成部分,是通过立法强制实施的,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工伤保险的实施是人类文明和社会发达的标志。
(2)实行了工伤保险,保障了工伤职工医疗以及基本生活。伤残抚恤和遗属抚恤,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职工和家属的后顾之忧。工伤保险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职工的尊重,有利于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3)建立工伤保险有利于促进安全生产,保护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工伤保险与生产单位的改善劳动条件、防病防伤、安全教育、医疗康复、社会服务等工作紧密相联,对提高企业和职工的安全生产,防止或减少工伤、职业病,保护职工的身体健康,至关重要。
(4)工伤保险保障了受伤害职工的合法权益,有利于妥善处理事故和恢复生产,维护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社会安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世界上第一个有关社会保险的正式法律制度是?
早在1883年,德国通过立法在世界上第一个实行了社会医疗保险。
世界上最早实行工伤保险的国家是俾斯麦时期的德国,它于1884年实行了《工人灾害赔偿法》。随后英国推行了《雇主责任法》;法国、美国、日本等也在各国的法规中规定了职业伤害赔偿原则,形成了雇主责任保险,即受害者或其遗属直接向雇主要求补偿,雇主(或雇主联台会)直接给他们支付津贴。雇主责任保险虽然有一些对受害者或其遗属的赔偿措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比如赔偿费经常是一次性支付,缺少受害者或其遗属真正需要的长期补偿,雇主往往无法担负大额赔偿,所以受害者难以及时、公正地得到赔偿
工伤认定下了为什么医疗报销不了?
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报销的医疗费由谁来负担?有以下三种实务观点。
超出报销范围了:
1、由工伤职工自行负担。理由是《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已明确规定,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在用人单位已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医疗费未报销是职工治疗时部分药品超出规定药品目录之外,并非用人单位的责任,因此,由用人单位支付无法律依据,应由工伤员工自行负担。
2、由用人单位负担。理由是超出目录和标准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由用人单位还是工伤职工负担,当前法律法规未作直接明确的规定,应依据工伤保险立法精神、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法理进行综合、体系考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规定,工伤保险通过社会化负担方式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但分散风险并不代表免除用人单位的全部损害赔偿责任,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劳动者以及工伤救治客观需要考虑,该部分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更为合理。
3、由工伤职工和用人单位按照公平原则按比例进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