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2021的工伤赔偿标准?
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北京市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北京市内的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
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关于北京市工伤保险基金支出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北京市1至4级工伤退休待遇?
1—4级工伤职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自治区的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
基本养老保险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予以补差。按月领取的生活护理费及旧伤复发医疗费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按月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伤残津贴的1-4级伤残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不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其伤残津贴继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该职工工伤后不再缴纳养老保险,那么即使其达到退休年龄,仍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伤残津贴,不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工伤未达到伤残等级,用人单位能解除劳动关系吗?
未做劳动能力鉴定的,用人单位在停工留薪期内,不能解除劳动合同;在停工留薪期以外,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停工留薪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主要在各省出台的《**省工伤保险条例》或《***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
例如《北京市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 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
《湖北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
《黑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第八条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