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何时开始实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
***院决定,从2007年起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试点。
医保从哪一年开始实行?
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是从1992年开始试点,1998年12月14日正式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从2007年开始试点的,2010年在全国铺开的。医疗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医疗行为的发生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接受诊疗期间的医疗费用支出提供保障的保险。
1、2001年起实施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辖区所有党政群机关、企事业单位;
2、2005年起实施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覆盖辖区农业人口(含外出务工人员);
3、2007年起实施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辖区未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农业户口城镇居民。
医保是从1999年开始实施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是为补偿劳动者因疾病风险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建立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通过用人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医疗保险基金,参保人员患病就诊发生医疗费用后,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以避免或减轻劳动者因患病、治疗等所带来的经济风险。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23年缴费时间?
自2023年1月1日起,厦门市医保年度调整为按自然年度执行,即从原来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因此,居民需在2022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完成明年全年(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居民医保个人缴费。
一、参保缴费时间
2022年9月1日-12月25日为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 除新生儿和就业关系变更人员外 其他人员应当在此期间完成个人缴费
二、缴费标准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50元。
三、缴费方式
2023年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各地不同,有些地区9月就开始缴费了,而有些地区是11月开始,参加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截止日期为2022年12月31日,各地可按实际情况适当延期。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为2022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一) 连续参保缴费。城乡居民应当在每年的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初次参保缴费。初次参保的人员,在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缴纳新年度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享受新年度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当年1月1日至6月30日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后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三)中断参保缴费。中断缴费1年以上续保的人员,从足额缴纳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新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一、延长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3年2月28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仍按照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规定的标准执行。普通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80元;在校学生、未入学(托)的未成年居民和新生儿个人缴费标准与2022年度保持不变,仍为每人每年2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