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工伤行政复议?
工伤行政复议是指对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与工伤相关的行政机关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复议,要求对相关决定进行重新审查和裁决的一种行政救济程序。工伤行政复议是劳动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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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工伤保险是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受伤、患病或者因工死亡而产生的医疗费用、工伤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津贴、抚恤金等待遇。工伤认定是工伤保险支付的前提,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判断和认定。
如果劳动者对工伤认定、待遇支付等决定不服,他们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提起工伤行政复议申请。复议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复议决定。复议决定可以对原决定进行确认、修改或撤销,并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
工伤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救济程序,劳动者可以通过复议来维护自身的权益。如果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仍然不满意,他们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进一步***。
工伤伤残鉴定后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工伤职工如何应对?
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果不服提出行政复议,用人单位是申请人,负责工伤认定的机关为被申请人,复议中被申请人负有举证责任。工伤职工作为第三人。如果复议机关要求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第三人可以参加,并作出答辩。如第三人不参加行政复议,并不影响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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