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突发疾病算工伤吗?
工人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的不算工伤。 突发疾病,本身病,不是伤。虽然,《工伤保险条例》把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在48小时之内死亡规定为视同工伤,就是按工伤对待。但是,上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并不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不能视同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一般不属于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认定工伤需要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等条件,特殊情况下需要具备法律规定的情形,比如“上下班路上受到非本人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等情形。
如果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建议尽快就医并向用人单位报备,以便单位了解情况并提供必要的帮助。具体是否能被判定为工伤,需要由用人单位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并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判定。
来源:中国法律服务网 建筑安全技术与管理 华律网
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不算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认定需要满足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的情况,而且需要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视同工伤。因此,下班途中突发疾病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