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工伤不到十级赔偿标准?
广西工伤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当地政策制定的。关于广西工伤不到十级的赔偿标准,通常情况下,工伤保险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赔偿: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进行支付。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和当地标准进行支付。
工伤保险医疗费用:按照规定报销工伤医疗费用。
具体的赔偿标准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的差异而有所不同,请咨询当地社保局或劳动保障部门了解详细信息。
一、政策规定:
***院《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二十四条 五级至六级伤残职工经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七级至十级伤残职工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按照下列规定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工伤保险关系:(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8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6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4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2个月,九级伤残计发10个月,十级伤残计发8个月。(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以本人工资为计发基数:五级伤残计发16个月,六级伤残计发14个月,七级伤残计发12个月,八级伤残计发10个月,九级伤残计发8个月,十级伤残计发6个月。二、根据上面的规定,广西工伤10级的赔偿为:(一)不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为: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7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8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6个月本人工资)=21个月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广西工伤赔偿标准与国家政策以及当地经济水平相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康复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金、就业补助金等。
具体赔偿金额与工伤等级、本人工资、所在地平均工资等因素有关。针对不到十级的工伤,赔偿项目和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为了获得更精确的赔偿标准,建议向当地劳动局、劳动保险机构或律师咨询相关政策。
请注意,工伤赔偿政策可能会随时间而变化,因此最好关注最新的法规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