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七条?
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具体办法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分别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一、确定侵权类型 确定是什么类型的侵权,侵权造成的损害有哪些。
二、收集证据 (一)一般举证范围 1、劳动关系的证明;如双方所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雇佣关系的证明,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应提供工作起止日期及相关证明或者当事人其他协议等证明材料。 2、公民的应提供居民***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明或者负责人***明。 (二)因涉及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而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围: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的决定通知等;涉及培训费的,用工单位必须提供支付培训费的具体依据及必须服务期限等。 (三)追索劳动报酬的举证内容 提供劳动起止日期,所欠劳动报酬的具体数额等有关证据。 (四)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引起的劳动争议的举证范国: 1、企业交纳养老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的有关证据等; 2、职工的工资奖金情况; 3、职工伤势鉴定及医疗费单据等。
工伤保险待遇支付的案件应当属于民事诉讼还是行政诉讼?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管辖。这一规定表明:
1、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管辖。这是地域管辖原则的体现,也是工伤待遇争议案件诉讼管辖的一般规定。
2、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由基层人民***管辖。这是级别管辖原则的体现。也就是说,工伤待遇争议的一审案件,由基层人民***受理,中级人民***进行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终审。中级人民***、高级人民***和最高人民***原则上不受理一审工伤待遇争议案件。
需要指出的是,如果人民***发现已经受理的工伤待遇争议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送给有管辖权的***。但是,移送只能进行一次,接受移送的***即使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也不能再自行移送,只能提请共同的上级***指定管辖。
二、发生工伤***怎么办?
1、如果在工作过程中遇到事故伤害,应当马上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同时,及时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自己长期在煤矿、***石场或有毒有害等场所工作,发现自己身体不适,一定要到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所属的职业病防治所进行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后,再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如果对劳动保障部门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如不认定为工伤),还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书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还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提起行政诉讼。
2、被认定为工伤后,应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拿到工伤认定书和伤残等级鉴定书之后,就可以到用人单位或劳动保障部门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领取工伤保险待遇。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用人单位参加了工伤保险的,就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标准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3、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如果对工伤赔偿金额达不成一致意见,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综上所述,工伤***也是职工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发生的一种***,工伤***的管辖权问题主要反映在***没有管辖而受理案件。按照现有法律规定,因工伤***提请的民事诉讼,应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合同签订地***提出。***没有管辖权的,应该将案件移送到具备管辖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