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差额部分有没有过期?
工伤职工向用人单位主张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差额补偿有时效限制。
用人单位少报职工缴费工资,未足额缴纳工伤保险费,导致工伤职工享有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低于应当享受的额度,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待遇的争议是劳动争议,按《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工伤职工主张补足差额申请仲裁的时效应为1年,从知道社会保险机构核定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数额之日起算。
***院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所称工资总额,是指用人单位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本条例所称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008年工伤赔偿标准?
十级:伤残补助金:1940元/月×6个月=11640元
就业补助金:1940元/月×4个月=7760元
医疗补助金:1940元/月×1个月=1940元
合计:21340元
九级:伤残补助金:1940元/月×8个月=15520元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工伤辞职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怎么计算?
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计算方式可能因地区和国家的法律规定而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计算因素,但请注意这仅供参考,具体情况应根据所在地的法律进行咨询。
一次性工伤伤残就业补助金的计算通常包括以下因素:
1. 伤残程度评定:根据医学鉴定或相关机构的评估,确定伤残程度,并将其转化为一个百分比或等级。伤残等级越高,补助金通常越高。
2. 综合补偿标准:根据规定的综合补偿标准、地区平均工资或其他相关因素,计算出具体的补助。
广州市社保补缴新政策2023年是否可以一次性补缴三年?
社保不可以一次性全部交齐。
社保是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的,需按月按规定足额缴纳。社保包含多种保险险种,生育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养老保险要求最低累计缴费15年才能享受相关待遇,生育保险、医疗保险根据所在地区不同,要求最低缴费年限也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