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运城市工伤津贴调整?
(一)伤残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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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25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15元。(其中: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其伤残津贴的调整标准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20元。)
一级至四级伤残人员按上述标准增加伤残津贴后,其月伤残津贴仍达不到1125元的,调整到1125元。
(二)生活护理费。
属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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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护理费按上述标准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89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89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71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71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其护理费低于53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53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70元,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增加60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0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上述标准增加后,其配偶抚恤金低于48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480元;其他亲属抚恤金低于360元的调整为每人每月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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