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院报了社保出院还可以报工伤吗?
医保报销完能报工伤:
是可以的。
如果是工伤,可以去申请认定工伤。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不能,你所问的问题应该是工伤治疗费用在走的是个人医保的话,工伤保险不会再次进行报销,因为你治疗的费用已经经医疗保险报销了部分,不能进行2次报销,部分单位可能会有2次报销或者你购买了其他的险种,那么才可能进行2次报销。
另外,你所说的因为工伤治疗,是你自己认为的还是有工伤保险结论的?如果有了工伤认定结论还做什么工伤认定?如果没有工伤认定结论,那么你也无法确定,你一定就是工伤,工伤认定的条件请参考《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中的条款及视同工伤的条款。
新民法典有工伤精神抚慰金吗?
根据我所了解的信息,新民法典确实包含了工伤精神抚慰金的规定。根据新民法典的相关条款,如果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遭受了精神损害,导致精神痛苦或心理创伤,雇主应当支付相应的工伤精神抚慰金作为赔偿。
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的身心健康。具体的赔偿金额和条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受伤劳动者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帮助。
受了工伤公司未报,造成过了期限,怎么办?
可以。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条款依据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