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失业保险金标准?
2021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国家建立了失业保险制度。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我市已实行失业保险金申领等关联事项“一事联办”,申请人可以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同时同步完成失业登记。
➤2021武汉失业保险金标准
最低工资标准(元/月)失业保险金标准(元/月)适用区域江岸区、江汉区、硚口区、汉阳区、武昌区、青山区(武汉化学工业区)、洪山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武汉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西湖区)以上按照最低基本工资2010元90%发放,实际为1809元;蔡甸区、江夏区、黄陂区、新洲区这些地区按照基本工资1800元的90%,发放1620元。
武汉失业保险金一个月领多少?
发放规则参保1年及以上人员的失业补助金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500元,参保不足1年人员的发放标准不超过每人每月300元。对符合条件的人员,从申领的次月按月发放,发放不超过6个月。上述方案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武汉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武汉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湖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根据《省人民***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鄂政办发〔2021〕33号)有关要求,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
武汉市中心城区及东西湖区及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失业保险金为1809元,其它新城区如江夏区,蔡甸区,黄陂区,新洲区失业保险金为1620元。
武汉2023年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一、社保失业保险领取条件
劳动者按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及其以上的。
二、社保失业保险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失业金多少?
2018年湖北省武汉市失业金1487.5元或1275元!
据纳杰人才了解,目前武汉市中心城区最低工资标准1750元/月,4个新城区1500元/月,失业金标准提高后,武汉市失业人员失业期间每月能领取1487.5元或1275元失业金。
湖北省“两会”新闻发布会发布消息,湖北2018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从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至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