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南县农民养老金标准?
今年以来,洛南县紧抓省级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县机遇,在认真总结寺坡镇试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取得力措施,扎实推进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城镇居民参保登记27.3万人,收缴保费1865万元,发放养老金1800万元,参保缴费率和养老金发放率均达100%,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标志着洛南县向实现“全民养老”目标迈出了重要步伐。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成立了主管县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了《洛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实施方案》,与各镇签订了目标责任书,将目标任务逐级细化分解,实行县级领导包抓、部门领导联系、镇干部包村(社区)、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的五级联动机制,建立健全了县、镇、村(社区)***无缝隙覆盖的业务经办网络,确保此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广播、电视、发放宣***、举办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养老保险的意义和政策。先后举办培训班6期58场次,发表电视讲话3次,编印《洛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资料汇编》50本,印发8种经办表格200万张,宣传提纲10万份。抽调业务骨干,深入各村镇开展宣讲咨询活动,把养老保险好处讲清、把政策讲透、把帐算明,使“社会保障政策好,***扶助帮养老”理念深入人心,最大限度调动群众参保积极性。
三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参保缴费。以村为单位,组织村镇干部逐户逐人摸底调查,登记造册,按个人基本信息、家庭人员组成等分类分项建档设卡,建立城乡居民信息库,在此基础上,以60周岁以上人口的农户家庭和45周岁以上人口参保为突破口,开展党员、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参保后进群众结对子活动,每人包抓5户以上的参保缴费对象户,确保宣传登记到户、参保手续办理到人,避免让参保人员村镇来回跑的现象。
四是搭建工作平台,提升经办能力。通过严格考试,选聘了精英骨干12名,解决办公用房15间,拨付办公经费50万元,为县镇经办机构统一购置设备。按照“科学规划,适度超前”的原则,坚持城乡一体、授权认证、四级联网的工作思路,建立了集数据收集、保存、更新、维护、共享于一体的省、市、县、镇四级联网的信息网络平台,方便了参保登记、缴费管理、业务查询、统计报表等业务的办理,提升了经办能力。
五是严格基金监管,确保安全运行。对财政投入的资金
洛南通最新消息:3月26日,洛南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待遇标准政策的通知》,就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领取待遇标准进行了相应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待遇领取调整从2020年1月1日起,将我县已确定的对70周岁以上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待遇人员加发基础养老金的倾斜政策,调整为对65周岁及以上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符合领取待遇人员,在最低基础养老金103元基础上提高标准,其中:60至64周岁103元,65至74周岁113元,75至84周岁123元,85周岁以上133元。对累计缴费超过15 年的,每多缴一年,每月加发基础养老金不低于2 元,形成长缴多得的激励导向。
二、个人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补贴调整优化缴费激励机制,调整个人缴费档次,将以前12 个缴费档次调整为10 个,适当增加缴费补贴,引导城乡居民选择高档次标准缴费。
1.调整个人缴费档次标准。从2020 年1 月1 日起,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档次,设为每年缴费200 元、300 元、400 元、500 元、600 元、800 元、1000 元、1500 元、2000元和3000 元10 个档次,鼓励参保人选择较高档次标准缴费。
2.调整缴费补贴标准。从2020 年1 月1 日起,缴费补贴标准调整为:缴费200 元补贴30 元,缴费300 元补贴45 元,缴费400 元补贴60 元,缴费500 元补贴75 元,缴费600 元补贴80元,缴费800 元补贴90 元,缴费1000 元补贴100 元,缴费1500元补贴150 元,缴费2000 元补贴200 元,缴费3000 元补贴300元。
3.困难群体缴费档次及补贴办法。根据《陕西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60 号)精神,对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农村困难群体,以及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暂保留每人每年100 元的最低缴费档次和***给予每人每年30 元的缴费补贴政策,原***代缴费标准不变。
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是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城乡居民的切身利益,请大家认真做好政策宣传,切实把这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