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赔偿后,误工费护理费工地不给怎么办?
关于这个问题,如果工伤保险赔偿后,误工费、护理费等应该得到的费用工地不给,您可以***取以下几种方式:
1.与工地协商解决:首先可以与工地沟通,说明自己的情况和应该得到的赔偿费用,要求工地给予相应的补偿。如果工地同意了,可以签订相关的协议,以确保双方的权益。
2.咨询劳动仲裁机构:如果与工地的协商无果,您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让仲裁机构介入调解。劳动仲裁机构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双方的权益进行评估,并做出公正的裁决。
3.行政和司法救济:如果仲裁机构的裁决结果不令您满意,您可以向相关的行政和司法机构提出申诉,寻求更高级别的救济。
需要提醒的是,尽管您在争取自己的权益时,可以***取上述多种方式,但建议在***取任何行动之前,一定要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同时,在与工地协商或争取赔偿过程中,要保持冷静,不要***取过激的行为,以免影响到自己的权益。
2021北京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
误工费是根据当事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的。伤者本人的误工时间根据当事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治证明确定。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最终评定伤残的前一日。
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实际减少的收入必须是实际丧失的收入,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课酬、合法的***收入等,但一般不包括企业经营者作为受害者时所丧失的经营损失和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当事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当事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3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了工伤误工费赔偿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三十四条规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治疗终结后,影响劳动能力,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或煤矿支付工伤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