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失业金按什么地方的标准?
如果失业人员的户籍所在地和参保地不是同一个地区,那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标准将按照户籍所在地的标准来领取。 其具体申领流程如下:
1.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金转移领取申请;
2.凭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金转移单前往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的手续;
3.当参保地失业保险资金到账后,便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相应的失业保险待遇。
异地就业原工作地能领失业金吗?
一、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二、在职职工转移失业保险的条件。
本人到当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失业保险缴费记录,
具体内容包括:您失业保险参保缴费的单位及起止时间,以及未在当地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证明。
凭此证可以作为您在该地的失业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待您在该区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并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时,将保险所在地失业保险费年限与现在的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异地怎么领取?
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是指失业保险基金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制度。目前,失业保险基金的统筹层次为直辖市和地市级。 根据失业保险规定,可以将应领取的失业保险金和失业保险待遇转移到户籍所在地领取,向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失业保险金转移领取申请,凭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开具的失业保险金转移单到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待参保地失业保险资金到账后,即可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享受相关失业保险待遇。 异地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规定: 2002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或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的,失业保险关系应随之转迁。 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其在转出前单位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 在省、自治区内跨统筹地区的,是否转移失业保险费由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转出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为转出单位或职工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转出单位或职工应在开具证明后60日内到转入地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关系接续手续,并自在转出地停止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当月起,按转入地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失业保险费。 转出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转入地经办机构应及时办理有关手续,并提供相应服务。
回答如下:失业保险异地领取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在异地劳动局办理相关手续。如果你需要到另一个城市寻找工作,你需要先到这个城市的劳动局办理相应的手续,包括申请异地就业和失业登记。
2. 提交申请。在办理好相关手续后,你需要向原籍地的就业服务中心提交失业保险异地申请。通常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申请表、***、失业证、社保卡、***等。
3. 等待审核。就业服务中心会对你的申请进行审核,一般需要3-5个工作日。
4. 领取失业金。审核通过后,你可以通过邮寄或自行前往原籍地的就业服务中心领取失业金。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失业金标准和领取方式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情况可以咨询当地的就业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