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伤护理费标准?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贵州工伤八级伤残标准?
因贵单位已经给职工上了工伤保险,所以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无需用人单位支付。
员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八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2021贵州工伤保险调整后的额度?
根据国家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结合上年度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变化等情况,贵州省制定出台《关于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的通知》,对贵州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做出调整。
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因工致残或患职业病,经劳动能力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领取伤残津贴且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属于调整对象。为体现对伤残程度高的工伤职工适当倾斜,并考虑贵州省两年调整一次的频率,综合确定本次调整伤残津贴的具体标准:一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50元;二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30元;***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410元;四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90元;五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70元;六级伤残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0元。
2019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领取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且之后继续符合享受待遇条件的人员属于调整对象。为体现对配偶与其他亲属之间的差别,并考虑贵州省两年调整一次的频率,综合确定了本次调整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具体标准:工亡人员配偶每人每月增加150元,其他亲属130元;孤寡老人或孤儿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20元。
调整后的工伤保险待遇,由工伤职工原领取相关待遇的资金渠道解决。参保职工的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余极少数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由原渠道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