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手机缴费说信息有误是怎么回事,该怎么办?
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12333”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宝鸡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有哪些规定呢?
1、不满45周岁的居民,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年限不少于15年。
2、参保人年满60周岁时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应逐年延缴,并享受相应的***缴费补贴。
3、达到65周岁时仍不满15年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养老保险费,但一次性补缴不享受***缴费补贴。
根据现行我国养老保险政策规定,养老保险参保人必须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纳养老保险费用满15年方可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按月领取养老金。简单而言,现行我国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这里必须补充说明一点就是,部分地区城乡居民未参加其它养老保险,年满60周岁后,可以领取基本居民养老金。
2020宝鸡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
1.第1档(社平工资100%):月缴费659.20元,年预存8100元(含代理费);
2.第23档(社平工资60%):月缴费395.60元,年预存4900元(含代理费);
3.第24档(社平工资40%):月缴费263.80元,年预存3300元(含代理费);
4.其他缴费档次和缴费标准参保人员可到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业务大厅查询。
参保人员应及时持本人养老保险缴费存折或***到就近银行网点预存本年度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参保人员可选择7月10日前一次性存足全年养老保险费及代理费,也可选择一年分两次缴费:7月10日前存足1至6月的养老保险费,12月10日前存足7至12月的养老保险费及全年代理费。
需要变更缴费档次的参保人员,即日起至7月10日由本人携带《养老保险参保协议书》、***到业务大厅办理档次变更手续,并按变更后的缴费标准缴纳本年度养老保险费。
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参保个人集中缴费时间为2020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参保人只能选择参加***开展的一种类型基本医保,禁止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据了解,2021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含持居住证在我省居住的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为830元,其中,财政补助每人每年550元,个人参保缴费标准每人每年28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