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失业金如何证明自己失业?
1、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2、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2、所需材料:
携带本人***,与用人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保险金缴纳手册,缴费证明和1张1英寸近照
失业保险金核对手续没通过怎么办?
当失业保险审核不通过时,失业人员应先判断自己是否符合申请条件,若符合条件则可向用人单位继续提出申请,若仍然不通过,则可进一步向上进行申诉。
如果是主动辞职、失业保险缴纳不到一年、离职60天内办理完失业登记的,都无法领取失业金。
失业保险金核对手续没通过需要查看具体原因再做判断。
1. 如果确实存在未完成的手续或材料不全,那么需要先补齐资料以满足申请要求,再进行重新申请或核对。
2. 如果资料已经完备,但是依然无法通过核对,那么需要咨询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以确定具体原因,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处理。
3. 如果申请人未及时关注审核进程或未遵守相关规定,导致审核不通过,那么需要主动进行整改,如规定时间内重新发起申请。
总之,申请失业保险金需要遵循相关规定,并积极配合相关人员进行核对核实,才能及时得到批准并领取到失业保险金。
重新就业后失业金会自动停发吗?
不会
一入职只要新的单位缴纳了社保,那么失业金肯定就停了,如果未进行缴纳,那么还是可以领取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重新入职后失业金不会自动断。一般是需要自己主动申请停止,一般在领取失业金的期间是不能参加社会保险的,如果在失业金停止了之后而自己就业不满一年又失业的,那么是可以再办理失业备案手续,重新恢复之前没有领完的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