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通知,以及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山西2023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的解读是什么?
- 2、2020年山西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 3、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
- 4、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 5、山西2019工伤保险条例
- 6、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
山西2023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政策的解读是什么?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每人每月增加62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52元。 此次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所需资金,凡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统筹支付的,按原渠道解决。
第二十七条 职工在用人单位工作不满1年发生工伤的,经办机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作月数的平均缴费工资为基数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
你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修订草案,2023年起将有以下新规定: 将工伤认定期限延长至60个月。即从事某类工作的人员出现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情形发生后,可以在60个月内申请认定为工伤。 扩大工伤保障范围。
第十二条 工伤保险基金存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用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能力鉴定,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等费用,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用于工伤保险的其他费用的支付。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2020年山西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全文(附赔偿标准)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以上赔偿项目都需要与实际受伤情况相结合来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第十四条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所在单位派人陪护或者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标准按月发给陪护费。
根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十六条 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工亡的次月起计发。
法律分析:山西工伤保险实施细则包括工伤的范围及其认定。
十级伤残=本人工资×7个月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
1、第一条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解读 第九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登记的业务范围,按照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业务范围跨行业的,按照用人单位主业所适用的行业费率标准确定。
3、根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工亡的次月起计发。
4、如果是工伤死亡 《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 工伤保险基金 领取 丧葬补助金 、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5、按照《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别提醒: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为支付前提。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解读 第九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登记的业务范围,按照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业务范围跨行业的,按照用人单位主业所适用的行业费率标准确定。
根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工亡的次月起计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规定。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又名《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于2004年1月19日省人民***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二00四年一月十九日起公布施行。文件批号:山西省人民***令(第170号)。
山西2019工伤保险条例
根据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十六条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自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次月起计发。供养亲属抚恤金从职工工亡的次月起计发。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临汾市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解读 第九条 统筹地区经办机构应当根据用人单位登记的业务范围,按照行业基准费率确定用人单位初次缴费费率;业务范围跨行业的,按照用人单位主业所适用的行业费率标准确定。
第三条 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2)
1、第一条 根据***院《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至十级伤残的,按照《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规定,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聘用关系的,由经办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保险的单位为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简称新办法)***用列举法明确包括: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4、伤残津贴和护理费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用人单位没有参保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5、为什么要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自2004年《工伤保险条例》实施以来,我区先后四次调整工伤职工伤残待遇,对促进社会公平、维护社会和谐、改善民生起到了积极地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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