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补差申报怎么做?
工伤补差申报是指在员工因工伤受伤后,用人单位按照规定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工伤医疗费用报销申请,并根据工伤保险协议的约定,就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因工伤发生的医疗费用与医疗机构签订的医疗服务协议约定的医保支付结算方式不符的情况,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出补差申请。
下面是一般的工伤补差申报流程:
1.用人单位应于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工伤认定申请材料。
2.当地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开具《工伤保险认定决定书》。
3.用人单位应在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服务协议的基础上,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费用报销事宜。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应在收到《工伤保险认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伤残等级鉴定申请。
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职工或其直系亲属的伤情程度、治疗效果等作出伤残等级鉴定结论。
首先,劳动者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工伤,并到医院进行治疗和鉴定。确认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工伤保险,同时申请工伤补差。
补差申报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鉴定书、医疗费用清单等,具体要求可咨询社保经办机构。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将按规定的标准给予工伤补差。
工伤补差申报需要先准备相关材料,如工伤认定书、工资证明、医疗费用收据等。然后按照单位规定的程序填写申请表,将材料和申请表一并提交给单位的人事部门或保险公司。单位或保险公司将审核材料,如符合条件则进行补差支付。注意,申报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进行,避免错过申请时间。
2023年1至4级伤残津贴涨多少?
1.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的调整,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根据伤残等级每人每月分别增加:一级194元,二级178元,***169元,四级161元。
2. 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4.9%增加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不高于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月调整额。五级至六级工伤职工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各市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在原护理费基础上,每人每月增长3.25%。调增后生活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的护理费低于3431元/月、2745元/月、2059元/月的调整至此标准。
4. 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调整,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抚恤金在原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6元。
5. 一至四级已退休并由工伤保险基金补差的工伤人员,2021年基本养老金增加额低于同级别伤残津贴增加额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2021至2022年江苏省工伤津贴调整?
伤残等级为一级至四级的工伤人员在原享受伤残津贴标准基础上调整,一级每月增加409元,二级每月增加367元,***每月增加340元,四级每月增加314元。调整后,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783元/月的补足到2783元/月,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628元/月的补足到2628元/月,***伤残津贴低于2474元/月的补足到2474元/月,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319元/月的补足到2319元/月。
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二)护理费
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706元/月;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164元/月;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623元/月。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