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多年后,加重,还能重鉴定吗?
1、不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2、如果一年后觉得伤病加重了,可以重新申请鉴定。第二十八条 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
工伤出院后复查由公司办理吗?
工伤出院后复查不是由公司办理,而是你拿着工伤认定书到公司的安全部领一张工伤复查单到指定的医院去进行复查,这样复查就不会自己掏钱了,复查的费用也是工伤保险出,复查也不是定期复查,等到工伤部位不舒服的时侯就可以去复查了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