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公司全名?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的一种,不属于任何一家保险公司。
1、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工伤保险简称?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么原因,责任在个人或在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对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或职业病,并由此造成死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实用性法定的医疗救治以及必要的经济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这种补偿既包括医疗、康复所需费用,也包括保障基本生活的费用。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
交通事故和工伤理赔的先后顺序?
1、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2、因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工伤事故在赔偿责任上属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与工伤保险赔偿责任相竞合。此时,受害人同时处于两个法律关系之中:一方面由于侵权人的侵权行为使受害人与行为人之间形成了侵权民事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劳动者所受的人身伤害符合工伤赔偿给付条件而与用人单位形成工伤赔偿法律关系。
3、那么,受害人在依《工伤保险条例》主张工伤赔偿的同时,可否依据《民法典》、《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等民事法律法规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对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常发生争议,法律未给予明确规定,各地的做法也大相径庭,经常出现相同情况不同对待的局面。
4、根据《最高人民***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的规定,当工伤与交通事故发生竞合时,伤者是可以既享受工伤待遇又向肇事司机索赔,即获得双重赔偿。不过就很多地区而言,未规定工伤与交通事故赔偿的先后顺序,仅规定医疗费不得重复支付。
一般来说,先处理交通事故,先进行交通事故赔偿。产生的医疗费用按交通事故处理,工伤赔偿按交通事故赔偿补充。
如果责任方在交通事故中赔偿受害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等相关项目,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不再支付这些项目,因为交通事故赔偿中的误工费相当于工伤津贴。前期相关费用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先行垫付的,受害人或者其亲属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费用后应当及时偿还。
交通事故赔偿中有死亡赔偿金或伤残生活津贴的,不赔偿工伤保险中的一次性死亡津贴或一次性伤残津贴。但是,交通事故赔偿支付的死亡赔偿金或者伤残生活补助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死亡补助费或者一次性伤残补助费的,应当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
因交通事故中肇事者逃逸或其他原因导致工伤职工不能获得交通事故赔偿的,经确认后,由企业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工伤保险条例》进行工伤保险赔偿。
所以,当我们既有工伤又有交通事故时,可以同时进行理赔。工伤和交通事故赔偿没有先后顺序,但医疗费用不能重复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