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
参保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后,社保经办机构为每位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个人账户用于记录个人缴费、补助、资助、地方***补贴、其它补助及利息。个人账户记录项目包括:个人基本信息、缴费信息、养老金支付信息、个人账户储存额信息、转移接续账户信息、终止注销账户信息等。
个人账户储存额只能用于个人账户养老金支付,除出现应当注销登记有关情况外,不得提前支取或挪作他用。
因此,个人账户不可随意注销,除非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注销登记,终止其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参保人员死亡、丧失国籍或已享受其他基本养老保障待遇。
企城乡养老怎么注销?
参保人员死亡的,村(居)协办员应通知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在其死亡后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其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应在接到通知后60日内到村(居)委会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填写《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注销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
(1)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或民政部门出具的火化证明(非火化区除外),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证明;村(居)委会提供的死亡证明;人员失踪宣告死亡的,应提供司法部门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不想交了,怎么办?
停缴即可。但是这个是不可以退保的,根据规定,全国范围内非极端情况下(参保人去世等)是不能办理养老保险退保销户手续的,根据相关法律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者,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
可以选择继续缴纳直至累计缴费满15年,也可以暂停缴费
如果确实因经济困难等原因,实在没有缴费能力了,建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尽快到社保机构去办理停缴申请,以确保将来办理退休手续时,可以不补缴,不会产生不必要的烦恼。当然如果所在的地区没有补缴断交期间社保的附加退休规定,就最好了,这样就没有必要去办停缴申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