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四川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以及四川省人民***关于工伤保险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成都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 2、人社局申请工伤要啥材料
- 3、四川省2022年工伤津贴涨幅
- 4、四川省工伤赔偿实施细则
- 5、员工阳了怎么发工资?“新十条”下的劳动法热点问题汇总!
- 6、四川人社厅:调整工伤人员待遇,完全丧失劳动力每月增加230元
成都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需要的手续有哪些
1、首先,工伤劳动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由原单位填写《参保工伤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表》,并由职工本人签字证明。
2、领取工伤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需要以下材料:工伤保险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审批表一式两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复印件一份(前两样要原件)。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复印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凭证。
3、工伤职工或直系亲属为工伤人员申请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4、法律主观:领取一次性工亡补助金需要下列材料:职工的工伤认定书、死亡证明;其***、社保卡;申领人的***、与职工的关系证明;以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申请表等。
人社局申请工伤要啥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工伤与劳务损害赔偿区别是什么(一)责任主体不同。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去你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四川省2022年工伤津贴涨幅
伤残五级、六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22元;由用人单位支付伤残津贴的,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调整金额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9元。
调整的具体标准为:伤残1-4级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80元。增加伤残津贴后,月伤残津贴不足950元的,增加到950元。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伤残5-6级的工伤人员,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伤残津贴的人员,每月增加235元;由企业支付伤残津贴的人员,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四川省工伤赔偿实施细则
四川十级工伤的赔偿标准是伤残补助金为七个月的本人工资,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赔偿标准按照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出差标准的70%来赔偿,停工留薪期的待遇是原***待遇不变,计算到伤残鉴定之日为止。
四川省八级工伤赔偿标准包括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X11个月;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八级伤残为十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其他费用根据实际确定。
法律分析:员工工伤赔偿标准主要有以下内容: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四川工伤赔偿的多少,是按照***统计部门公布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因此,当事人在计算四川各项赔偿金额时应该查清相关数据,以便于确定赔偿项目计算标准。
护理费标准参看《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或各省、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九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本人工资。
员工阳了怎么发工资?“新十条”下的劳动法热点问题汇总!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要指导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
阳性居家期间工资该如何发放? 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广州市律协劳动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蔡飞指出,不管是居家隔离还是集中隔离期间,单位都应当支付员工工资,且按照“正常劳动”标准支付。
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 也就是说,劳动者“阳”了,居家隔离期间,用人单位也应当正常支付其工资待遇。与出勤相关的餐补、车补等可不支付。
离职工资怎么结算发放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实践中,劳动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在下一次工资发放日统一发放。
如果是劳动者提出,那么可以获得所有工资,仅此而已,用人单位不得扣下。
四川人社厅:调整工伤人员待遇,完全丧失劳动力每月增加230元
相关待遇调整的标准: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94元。
相关待遇调整的标准:伤残一级至四级(含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168元。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为2014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以及按月享受致残补助费的基本丧失劳动能力的原临时工。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不包含2014年12月31日前已经死亡和按有关规定一次性领取长期待遇终止了工伤保险关系的工伤人员。 伤残1-4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每月增加伤残津贴300元。
四川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四川省人民***关于工伤保险、四川省人社厅工伤保险条例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