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
《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已经2004年1月19日省人民***第17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本篇法规已被:山西省人民***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1)(发布日期:2011年1月18日,实施日期:2011年1月18日)修改
三十七、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省人民***令第170号)
1、将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第八条、第十条、第二十条中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修改为“人力***和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2、将第二十五条中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修改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七级伤残为15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5年为基数每少1年递减1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山西省工伤九级能赔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以下是山西省工伤九级赔偿标准的一般规定:
1. 临时工伤:临时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轻微伤害,需要治疗但不影响劳动能力。临时工伤赔偿标准为医疗费的实际支出。
2. 一级工伤:一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残程度达到10%以下。一级工伤赔偿标准为基本生活费的24个月。
3. 二级工伤:二级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残程度达到11%-20%。二级工伤赔偿标准为基本生活费的26个月。
4. ***工伤:***工伤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残程度达到21%-30%。***工伤赔偿标准为基本生活费的28个月。
山西省事业单位职称聘任管理办法?
山西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强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规范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工作的
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是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中心环节;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实行聘约管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克服论资排辈、能上不能下等现象,接受上级人
事职改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事业单位)。其它类型的事业单位和企业单位参照此
办法执行。 第二章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 第四条 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实行总量控制、结构比例控制和最高职务档次控制。人事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型、层次、专业性质、人员状况等因素,制定结构比例指导意见和最高职务设置的原则,并根据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发展需要和地区、部门对不同专业的人才需要,对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数进行
宏观调控。 第五条 各级人事(职改)部门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负责指导和审定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的核定、调整以及最高职务的设置,指导所属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设置工作,并根据不同类型事
业单位的特点,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动态管理。 第六条 事业单位在上级人事(职改)部门审定批准的结构比例或岗位数额内设置专业技术职务,最高职务设置要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要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的性质、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制情况,对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级别、数量进行合理安排和明确规定。岗位设置要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
化的原则,要有利于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的形成,要有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和合理使用。 第七条 事业单位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结合单位特点,具体制定本单位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