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失业保险金忘记签到了,可以补签吗?
失业保险忘记签到了可以申请补发上月失业金的哦,从法律角度分析:1、失业保险金每月的签到时间是1至10日,(节***日除外,顺延时间另行通知)。2、逾期签到的,如果无正当理由,1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领取手续的,停发当月失业金等待遇,当月计入未领取的待遇月数,待发生停止情形或领取期限结束时结转;发生停止情形的,其累计的尚未领取的待遇月数结转,与下次失业时核定的失业金期限合并计算。除非有正当理由,才能补发相应月数的失业金等待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s份z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当月失业金忘签到,能否补签?
可以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应当按照规定时间和方式参加失业保险登记和签到,否则将影响失业金的领取。如果当月失业金忘记签到,需要尽快联系当地的失业保险机构,说明情况并申请补签。一般来说,失业保险机构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核,如果认为情况属实,可以给予补签的机会。但是,补签的时间和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具体咨询当地的失业保险机构。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补签的时间已经超过规定的期限,可能会影响失业金的领取。因此,建议失业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认真参加签到,以免影响失业金的领取。
无法补签因为失业保险管理部门明确规定,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签到的失业人员将失去领取当月失业金的资格。
此规定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失业人员恶意拖延签到,提高失业金的使用效率。
如果确实遇到特殊情况导致未能及时签到,可以与失业保险管理部门联系,说明情况并寻求协助解决。
失业保险金每月的签到时间是1至10日,(节***日除外,顺延时间另行通知)。
逾期签到的,如果无正当理由,1个月无正当理由未办理领取手续的,停发当月失业金等待遇,当月计入未领取的待遇月数,待发生停止情形或领取期限结束时结转;
发生停止情形的,其累计的尚未领取的待遇月数结转,与下次失业时核定的失业金期限合并计算。
除非有正当理由,才能补发相应月数的失业金等待遇。符合省条例规定的正当理由情形(包括失业人员在住院治疗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在怀孕期间、女性失业人员子女未满一周岁等情形。),可以办理免求职手续,但应每月完成签收。
本人无法办理的,可委托其亲属需携带本人***、失业人员本人***及相关村料,到原申领失业待遇的区社保局或办事处办理代签收手续。如没法委托,可在正当理由消除后本人到原申领失业待遇的区社保局或办事处办理补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