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二月失业未及时登记,失去领取资格了吗?
2021年二月失业未及时登记,现在已经超过60天,确实失去领取资格了。
按规定,自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失业人员应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和其他证明材料,到指定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理失业登记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视为放弃领取本失业期的失业保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还应当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一)在职时应已经缴满一年以上的失业保险;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没有。
根据规定,2021年可以领取失业金的人应该具备这些条件: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因用人单位以暴力、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去办理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所以失业人员如果要领取失业金的标准是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的70%至90%之间。并且会受累计缴费时间的影响。
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有效期限为60日内,超过60日不到为其办理失业保险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视为本人自愿放弃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权利。
也就是说,如果你离职后的60天内未申请失业金,过期就不能申请失业金了,重新就业后,再次领取需要重新计算缴费年限
为什么失业登记通过了申请不到失业保险金?
失业登记后,如果本人没有满足两个条件,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两个条件:一是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就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二是必须在用人单位缴纳社保超过一年以上!
如果无法满足以上条件,即使你通过了失业登记,也是无法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失业半年后还能申请办理失业金吗?
不能领取了,相关手续需要自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60天内办理有效。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用人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转移失业人员档案关系后,失业人员未按规定在60日内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街道、镇劳动保障部门不再受理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申请,其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予以保留。
享受失业金的条件:
失业登记领取失业保险金填写否能领到失业金吗?
是否领取失业一定要填是,这样可以根据工作月数享受最高24个月的失业救济金,每月领取也可以直接划账缴纳社保,就不用再担心社保的问题了,等到再次就业个人交费变更为单位账户,失业金就自动停发了,也不需要你额外再办什么手续。
不一定登记了失业保险金就能领到失业金。必须具备以下几点:
一是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二是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规定,主要包括:终止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职工被用人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的,用人单位违法或违反劳动合同导致职工辞职。出现上述情形造成职工失业的,职工有权申领失业保险金。
三是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办理失业登记是为了掌握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确认其资格。须有求职要求,是考虑到失业保险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这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一个前提,也是失业人员应尽的义务。
由此可见,失业是领取失业保险金很重要的条件,但是不是唯一的条件。而且对于失业条件也是有限制的,不包括自己离职,自己离职而导致失业的不符合领取失业金的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