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南宁失业金发放标准?
回答:南宁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下的,发放标准为300元/月;参加失业保险5年以上的,发放标准为400元/月。
一、什么人能领失业补助金?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
(二)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注:其中,2021年7月1日起,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失业人员,6月30日前发放范围参照2020年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广西南宁失业补助金?
失业补助金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从申领之月起按月发放失业补助金,发放时间最长不超过6个月。
失业补助金标准为: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下的,每月发放100元;参加失业保险累计5年以上(含5年)的,每月发放200元。
举个例子:小张之前在南宁某企业工作,5月辞职,他参加失业保险年限累计达到5年以上,如果小张这个月申领失业补助金,最多能领到200元×6个月=1200元。
南宁失业补助金可以领多少个月?
1.
南宁失业保险金缴满5年,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领取12个月。
南宁失业保险次数领取标准1:大于1年小于2年,南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3个月;
南宁失业保险次数领取标准2:大于2年小于3年,南宁失业保险金领取次数为6个月;
2.
南宁失业保险金缴满5-10年,失业保险金最多可以领取18个月。
广西南宁办理失业的时间有限制吗?
办理失业保险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如下:
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向有关机构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一年;
如果缴费时间在5年以上但不满10年的,领取保险金的最长期限是18个月;
南宁失业险怎么计算领取年限?
南宁失业险的领取年限是根据个人在前一年度的缴费记录来确定的。具体计算方法为,个人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并累计缴费满12个月的,可享受失业保险金的领取年限为24个月;累计缴费满24个月的,可享受36个月的领取年限;累计缴费满36个月以上的,可享受48个月的领取年限。如果个人中断缴费,重新参保后需要重新计算领取年限。这样,失业险的领取年限就可以根据个人的缴费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