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福建工伤保险条例停工留薪,以及福建省停工留薪期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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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条例中停工留薪期怎样计算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具体根据伤情来确定。多数省份颁布《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分类目录》,对应具体伤情,确定停工留薪期长短。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按照职工的原工资***待遇来计算。职工所在的单位需要按月支付给职工。并且职工还可以依法从工伤保险基金中获得治疗费用、伙食补助费、以及交通、食宿等费用的赔偿。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法律客观:《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 职业病 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原工资***待遇不变,且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工伤停工留薪期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医疗期的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工伤严重的情况会持续到退休。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待遇的期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基物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6个月。
工伤停工留薪期期间被单位强迫叫回上班,怎样索赔?
1、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至于工资待遇,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员工在工伤停工留薪期间,单位需要支付员工工资。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4、***方法:向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提出劳动仲裁(当地的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可以提出的权利要求:可以要求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单位支付工伤赔偿金、停工留薪期间的工资、工伤期间上班的工资、经济补偿金等。
5、停工留薪期是有工资的,停工留薪期间可以谈相应的赔偿,赔偿事宜谈妥后不上班就不再有工资了。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九级伤残为八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还会赔偿营养费,误工费。
工伤停工留薪期的法律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会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国家规定的停工留薪期最多也不会超过一年的。
法律客观:停工留薪期是《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一个概念,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薪水、***、保险等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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