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社会养老金半年后死亡,怎么办?
我国的社保主要包括城镇职工社保和城乡居民社保两大类。养老保险都是要求缴费满15年,达到退休年龄才能领取养老金。那如果社保交满15年,领了半年后,人死了本金都没领完,该如何处理?

因故去世后,个人账户的余额是可以依法继承的。根据规定离退休人员死亡,继承额=个人账户储蓄额×个人缴费部分占全部储蓄额的比例,这笔钱呢,会一次性支付给死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者是法定继承人。可以看到,能够继承的,只是个人的缴费部分, 单位缴纳的那部分会纳入养老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其他长寿的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是保险的风险共担原则的体现。

必须提交的:1、养老保险待遇申请表(一式两份);2、参保人死亡医学证明或火化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户籍注销证明(须注明死亡时间);3、继承人***原件及复印件;4、继承人***存折及复印件。以下材料中提交其中一件即可:能证明死者与继承人关系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镇街民政部门的婚姻关系证明;派出所、村/居委出具的继承关系证明;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村/居委出具的多名继承人授权其中一名继承人领取一次性待遇的证明(需要附上所有法定继承人签名和按指纹)

总的来说,人活得越久,就能领到越多的养老金。当个人账户领完了,还可以领社保基金部分,这时候就会超过你十五年缴纳的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天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可凭***、户口本、死亡证明、火花证明向当地社保局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基本养老金也就是社保是由统筹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继承人可凭***、户口本、死亡证明、火花证明向当地社保局申请领取逝者的个人账户。但只能领取社保帐户中的个人账户里的资产。
只能申退个人帐户余额。
继承人可以向当地社保局申领老人的个人帐户,手续包括:***,户口簿,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填写申领书,银行帐号,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社保所交的费用是由两个帐户进行管理,即个人帐户和统筹帐户,如果拿出来的话就只能领取个人帐户里面的金额。但,大多数的钱都是进入统筹帐户里面,本来个人帐户的钱就不多,而且只能退出个人帐户里的一部分,那就更少了,一般在几千元到几百元不等,取决于交纳时间段和交纳档次。
养老金个人账户里的钱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不过这不是我要说的重点。
退休的老人和我们上班的不同。上班阶段的年轻人,上有老下有小,中间有房贷,收入低,花销大,可以说是苦逼中的战斗逼。
很多退休的老人,工资比年轻人还多,且不用打卡,不用被骂,不用摧残身体,不用谋杀脑细胞。他们一般上不用养老,下不用养小,只要照顾好自己的身板,不用子女挂心就善莫大焉了。
那么重点是什么?重点就是希望老人要舍得为自己花钱,尤其是健康、医疗和兴趣方面的投入。多活一天,你的孩子就少做一天“孤儿”;多活一天,你就能多见识一下世界美妙的变化;多活一天,你就能多挣一些养老金。对于某些喜欢钱的老年同志,你们的发财之道是保持健康长寿,而不是去做***发挥余热,一定要明白这个道理。
还有,就是要调理好身体,使自己有质量的活着。多健康一天,自己就少受一些罪;多健康一天,就让亲人少牵挂一天,就是在为子女减负;多健康一天,就少浪费点医疗***,就是在为社会减负。
所以,让我们老年人快乐的,健康的长寿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