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失业金退还的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领取失业金的人在领取期间内找到了工作并且开始工作,那么需要及时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停止失业金的发放。如果已经领取的失业金超过了应领取的金额,那么需要将多领取的部分退还给社保部门。同时,如果领取失业金的人在领取期间内没有找到工作,那么失业金的发放也会在规定的时间内自动停止。
根据规定,如果一个人领取了失业金但后来找到了工作,则需要将已经领取的失业金进行退还。退还的具体方式和金额通常会根据个人的就业情况和领取的失业金金额而定,可以选择一次性还清或分期偿还。
退还失业金的目的是确保***能够有针对性地帮助真正需要帮助的失业人员,同时也鼓励个体尽早重新就业,减轻***的负担。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且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企业或“僵尸企业”,上年度不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可按企业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申请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
劳动者已经重新就业但是发放失业金的部门还在给劳动者发放失业金,劳动者是需要退回多领取的失业金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金,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经办失业保险的机构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支付基本生活费用,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临时补偿工资收入。
已领的失业金可以到职业部门办理退还手续,只有职员在离职当月,领取失业金之后,又找到工作的情形,才需要经已经领取的失业金按照流程退还。
办理失业保险金退款的手续是,退款人带《劳动手册》(未办理用工手续的还需带录用证明)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申请退款,失业保险部门核定退款金额并填写解款单,退款人到银行解款后,再到区县失业保险部门领取收据,并由失业保险部门在《劳动手册》做退款记录、在计算机系统修改领取记录。
就业局发短信说退失业金是真的吗?
就业局发短信说退失业金并不真实。
1. 因为***规定在领取失业金期间,如果再次就业需要向就业局申报,如果申报成功,则失业金发放将即时终止。
没有规定退回已经发放的失业金的情况。
2. 如果接到了短信通知要求退回失业金,首先需要确认短信来源是否真实可靠。
如果短信是来自就业局的官方账号并且是官方发布的消息,则需要到相关部门进行核实,但如果没有获取到明确的证实,则不应轻信该短信并将其视为欺诈信息。
不是真的。
1、***机构一般不会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失业金的问题,尤其是退还失业金这种涉及到资金的操作;2、如果真的要退还失业金,失业局也不会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而是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个人;3、此类短信极有可能是骗子利用社会***牟取私利的手段,需要高度警惕;4、若有疑问,可以通过拨打“12333”国家人社公共服务热线查询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