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违占工伤事故的多少?
据有关资料统计表明,我国煤矿事故构成中,有80%以上是由于职工的不安全行为所致;美国调查7500起工伤事故,由于不安全行为造成的事故占88%;日本统计8天以上的事故中,有96%的事故与人的不安全行为有关,多是由于“三违”行为所导致。美国安全工程师海因里希经过大量的研究,认为种类事故存在着“88:10:2”规律,即100起事故中,有88起纯属人为,有10起是人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综合造成的,只有2起是难以预防的,即所谓“天灾”;同时,他还认为,违章行为、轻、重伤事故、个体死亡事故和重大事故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内存联系,它们之间符合“1:29:300”法则,即在330次事故中,有300次造不成什么恶果,有29次为轻伤事故,只有1次会出现重伤和死亡的严重后果。可以认为,大事故是许多小事故积累的结果,是违章行为长期得不到制止和纠正所造成。可见,“三违”行为是煤矿事故的主要根源。
1 “三违”行为与事故
1.1 违章指挥与事故
违章指挥行为是指煤矿领导对职工下达违反“三大规程”的指令,并强迫职工执行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危害性极大。
违章指挥是各级领导的特定行为。班组长、区队长、生产业务管理部室长、矿长、公司经理等等都有可能发生违章指挥行为,因为只有他们才有指挥、发号施令的权力。从安全生产实践中可以看到,不要说是领导的指令,甚至是领导的某一眼神,注意力的指向等,都会给职工带来暗示,使职工心理状态发生波动,从而影响职工的行为。虽然规定职工在权拒绝违章指挥,但是领导权力给职工的心理影响是不可能完全消除的。所以违章指挥行为往往会带动、促进职工的违章作业行为,使之具有连锁性,即领导的违章指挥和职工的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行为会同时发生。从某种意义上讲,领导者的违章指挥行为的危害性往往大于职工的违章行为。因此,违章指挥就有可能给煤矿生产和职工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造成违章指挥的原因主要有2个:一是凭老经验办事,认为过去这样做行之有效,而违犯“三大规程”,忽视了指挥的科学性原则;二是单纯片面急于追求进尺和产量,把安全置于脑后。
三违行为是指违反安全生产规范、违反操作规程和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等三种违规行为。三违行为是工伤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的数据,三违行为是导致工伤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之一,占工伤事故总数的40%以上。这说明三违行为对工伤事故的发生具有重要影响,需要引起广泛重视。为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范和制度,杜绝三违行为的发生。
三违行为是指违反安全操作规程、不按照工作程序或不履行职责等三种行为。它是工伤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相关统计数据,在工伤事故中,三违行为的占比较高,约占总工伤事故的60%左右。这些违规行为包括违反操作规程、安全设备的不正确使用、疏忽大意、不按照工作程序操作等。
因此,为了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需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范,同时加强对违规行为的监督和惩罚,以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