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工伤保险条例哪些是工,以及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内容
- 2、工伤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 3、哪些是工伤
国家工伤保险条例有哪些内容
(5)规范劳动能力鉴定以及鉴定程序。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工伤保险条例》共分八章六十四条,包括总则、工伤保险基金、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 最核心的内容可以概括为:基本宗旨、基本原则、两个范围、三个环节、三层管理、两类责任。
国家机关公务员、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伤保险办法另行规定。条例所列被保险人,无论本地或外地城乡户籍,均应由所在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费,参加社会工伤保险,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工伤保险参保人在工伤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与工伤有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非工伤协议医院与工伤直接相关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即工伤发生之日起7日内的门诊和住院费用,由工伤保险参保人观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的权利。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时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工伤的认定情形有哪些
第(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第(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第(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的认定机关是劳动行政部门,具体指的是社会保险行政机关机构,即现在各级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是认定工伤的部门。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哪些是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伤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缴纳,职工个人不缴纳任何费用,这是工伤保险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的区别之处。
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第二十二条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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