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条例全文?
全文如下:
一、医疗保险缴纳标准
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总工资的8%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基数10%缴纳。
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1、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确定。
最新江苏医保条例?
用人单位按照职工总工资的8%缴纳,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照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缴费基数10%缴纳。
二、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比例
1、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按照上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4.5%确定。
三、企业破产或改制时医疗保险规定
条例规定了大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和模式,明确了医疗救助对象范围和救助标准,对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境儿童等救助对象予以全额资助参保。条例还要求各地方人民***建立健全疾病应急救助制度,对需急救但身份不明或者无力支付急救费用的急重危伤病患者给予救助。
为方便参保群众就诊购药,条例规定建立全省统一电子处方流转平台,实现参保人就诊、定点医院开方上传、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结算等环节互联互通;明确国家药品目录发布后,定点医院应当在一个月内按需将国家谈判药品纳入***购目录范围,实现应***尽***,让群众用得上能报销更多的好药新药。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
第一条 为了实现城乡供水统筹发展,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用水以及其他用水需求,保障居民饮用水质量和安全,维护供水单位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节约用水,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城乡供水活动和使用城乡供水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条例。
《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由江苏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0年11月19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条例》共八章五十七条,包括总则、城乡供水规划、城乡供水设施建设、城乡供水设施保护、城乡供水用水、监督检查、法律责任和附则等。
《条例》规定,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城乡供水设施运行、维护和保护的监督检查。同时,鼓励推行供水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等专业化服务,保障供水设施的完好和正常运行。
对于供水水质不合格的问题,《条例》规定,供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如果供水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应当责令供水设施管理者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如果给用户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条例》还规定,用户应当按照规定缴纳水费。如果用户未按照规定缴纳水费,城乡供水主管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缴纳,并可以处以罚款。
总之,《江苏省城乡供水管理条例》的出台,将有助于规范江苏省城乡供水的建设和运营,保障供水安全和用户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