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
1. 内蒙古工伤保险条例存在一些问题。
2. 这是因为内蒙古工伤保险条例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保险待遇不够合理,赔偿标准不够明确,保险责任划分不够清晰,赔偿程序繁琐等。
3. 针对这些问题,可以进行以下加强对工伤保险的监管和管理,完善赔偿标准和程序,提高保险待遇的合理性,加强对企业和雇主的责任约束,提高工伤保险的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以确保工伤保险制度的公平性和可持续性。
内蒙古工伤护理调整?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人力***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和确定机制的指导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保险自治区级统筹办法》有关规定对2021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了调整。
伤残津贴调整标准为:一级至六级伤残分别增加163元、154元、145元、136元、127元、109元。
供养亲属抚恤金调整标准为:配偶增加76元,其他亲属增加57元,孤寡老人和孤儿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19元。
生活护理费调整标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355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284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2133元。
内蒙古2022年工伤护理费调整了吗?
2022年工伤伤残护理费调整了。
根据《关于调整本市工伤人员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标准的通知》,2021年12月31日前发生工伤,且经确认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的生活护理费在2021年享受的标准基础上调整: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529元/月,调整后标准为5698元/月;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423元/月,调整后标准为4559元/月;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增加317元/月,调整后标准为3419元/月。
以上标准自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