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苏州失业保险金和失业补助金?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
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苏州失业补助金标准?
1、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根据失业人员失业保险缴费年限长短,按照其本人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缴费不满10年的,按40%;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45%;缴费20年以上的,按50%。失业保险金最高、最低标准由市人力***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公布,2021标准分别为最高2020元/月、1643元/月。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医疗保险,享受职工医疗保险在职待遇;应当缴纳的职工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费。
3、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当本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连续三个月达到或超过3%的,按规定享受临时物价补贴。
4、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死亡的,可参照在职职工标准,对其家属一次性发放丧葬费和直系亲属抚恤费,在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死亡时按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按养老保险规定发放丧葬费和直系亲属一次性抚恤费,由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021苏州失业保险金发放日期?
省人社一体化平台上线后,苏州市区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时间有何调整?
来源: 苏州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
现苏州市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的受理时间为每月11日至次月6日间的工作日。每月7日-10日为结算期(如有调整,另行通知),结算期内暂停申领。
经审核通过,符合失业金领取条件的失业人员每月20日以后可领取失业保险金,具体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苏州失业保险金领取金额?
苏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范围为1643-2280元/月。
领取期限: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4.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
苏州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2?
领取条件: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发放标准:
1.失业保险缴费不满1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45%确定;
2.缴费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0%确定;
3.缴费20年以上的,按照失业人员失业前12个月月平均缴费基数的55%确定;
4.失业保险金标准最高不得超过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最低不得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1.5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