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
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根据《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山西省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等应当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山西2023年工伤保险待遇怎么调整?
2023年工伤伤残津贴上调10%。
原因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每年都会对工伤伤残津贴进行调整。2023年的调整幅度为10%,这是根据国家经济发展情况和社会保障政策需要综合考虑后确定的。此次调整将有助于提高工伤伤残人员的生活保障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1山西提高伤残待遇的调整通知?
各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关于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73号)和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适用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
二、调整标准
2021年工伤营养费和护理费标准山西省?
2021年调整山西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8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75元,***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5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一级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按上述标准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低于2790元的补足到2790元。
(二)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6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3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按上述标准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月生活护理费低于2696元、2157元、1618元的,分别补足到2696元、2157元、1618元。
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营养费,只规定了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参照公务人员每日伙食出差标准为一天20元。《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用人单位派人陪护。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按月支付陪护费。
2023年山西工伤护理费标准?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法律依据:计算工伤护理费的标准: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算,按月支付;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计算,按月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