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医疗报销是多少?
贫困户医疗报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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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救助标准
1.提高门诊统筹待遇:贫困人口县(区)域内门诊统筹不设起付线,门诊统筹封顶线每人每年200元。
2.提高门诊慢***报销待遇:门诊慢***不设起付线,县(区)域内60岁以下贫困人口门诊慢***报销比例为65%,60岁以上(含60岁)报销比例为70%。目前报销比例高于此标准的县(区),按照实际标准执行。
3.提高住院报销比例:贫困人口在市(县)域同级别医疗机构住院,报销比例在原基础上增加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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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标准
医疗报销只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与是否为贫困户及是否持有低保证无关。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2000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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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近年来,健康扶贫政策针对贫困户家庭,对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每人每年180元)的费用实行财政全额补贴。进一步提高了门诊和住院费用报销减免比例,一般情况下,在县内住院报销比例都达到了90%,切切实实地减轻了贫困户看病的经济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