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和比照工伤有什么?
比照工伤,现在叫做视同工伤,和工伤的待遇是相同的,视同工伤,和工伤是有区别的,视同工伤,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工伤,因为不是因为工作受伤,但是和工作又有联系,可以视同工伤处理,但是视同工伤的条件,是非常严格的,不能随意扩大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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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已经没有比照工伤的说法了,那是很久之前的叫法。
按照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工伤保险条例》的条令,只有工伤和视同工伤这两个概念。
区别是:
1、比照工伤是指的其实并不是因工作原因,只是法律规定可以作为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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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发生下列与生产、工作有一定关系的意外伤亡,经查证属实,可以比照因工伤亡处。
①因工出差或者因为调动工作赴任往返途中遭遇非本人所应负责任的意外事故而造成的负伤、残废或者死亡,以及在因工出差期间,由于执行紧急任务而死亡者。
②因在工作中受伤而当时并未感觉,事后伤害处发作疼痛,不能工作者。
2、法定工伤的规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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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比照工伤是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前的提法,现在称视同工伤。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即因为工作直接或间接引起的事故伤害。
视同工伤,是指对部分非因工作原因发生伤亡的特殊情形,由法律法规规定同样享受工伤待遇,即视同工伤的情形。
如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被不是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死亡,是因病死亡,但按法律规定按工伤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