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工伤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山西省工伤伤残等级在1-10之间的赔偿标准是由山西省劳动保障部门统一制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相关规定,工伤伤残等级越高,赔偿标准也就越高。
其中1-4级的工伤伤残赔偿为万元以上,5-6级为8万元以上,7-8级为20万元以上,9-10级为50万元以上。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赔偿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具体金额还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定。如遇相关问题,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咨询处理。
山西省工伤一至十级赔偿标准如下:一级至四级赔偿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五级、六级工伤赔偿标准:1.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难以安排工作的
2021山西提高伤残待遇的调整通知?
各市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工伤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及《关于实施工伤保险基金省级统筹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9〕73号)和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适用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有关规定,决定从2020年1月1日起,调整全省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和时间
从2020年1月1日起,对2019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工伤职工和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调整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供养亲属抚恤金水平。
二、调整标准
2021年工伤营养费和护理费标准山西省?
工伤保险条例并未规定营养费,只规定了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参照公务人员每日伙食出差标准为一天20元。《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经收治的医疗机构出具证明,由用人单位派人陪护。
经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同意,用人单位可以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人的标准按月支付陪护费。
2021年调整山西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一、调整范围
2020年12月31日前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和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
二、调整标准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85元,二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75元,***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65元,四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55元,五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45元,六级伤残每人每月增加135元。
1996年10月1日前因工致残职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70元,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一级至四级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职工按上述标准增加后,月伤残津贴低于2790元的补足到2790元。
(二)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68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3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人每月增加101元。
按上述标准增加后,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工伤人员,月生活护理费低于2696元、2157元、1618元的,分别补足到2696元、2157元、16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