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期间太久,自己无力垫付费用怎么办?
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如受伤被认定为因工受伤,拿到有劳动部门出具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后,医药费由用人单位全额垫付。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因为工伤认定的时间较长,员工无法垫付费用,那么员工可以和单位协商,让单位垫付医#疗费,也可以向当地社#会保#障局进行求助,要求劳动部门快速进行工伤认定流程。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工伤认定过程中什么情况下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认定不做关联疾病鉴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工伤认定中不对关联疾病进行鉴定,只是对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是否工伤作出决定。工伤职工因为工伤引发的疾病,是否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工伤认定之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确认。《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九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