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生意外保险赔偿比例?
就是没有违反计生的家庭,一般以3人或者4人为一个家庭(2代),填写一个份额表,然后在份额内享受,因意外导致的伤害,住院治疗的费用。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市县乡出钱为农村独生子女及双女户家庭参保,市里一户出5元,县里一户出10元,乡里一户出15元,每户30元的参保费,注意,由于参保家庭数量有限,所以有子女年龄段的限制,会优先为符合年龄段限制的独生及双女户家庭参保,凡出现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医院治疗,可理赔,最高理赔额度三万元。
计生家庭意外伤害医疗:已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90%;未获得当地基本医疗保险、公费医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其他费用补偿型医疗和其他途径已经补偿或给付的,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70%。
计生意外保险赔偿范围?
***生育意外保险范围包括:
1.意外伤害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之日起的180天之内身故,则可赔付身故保险金;
2.残疾保障,若被保险人在发生意外之日起的180天之内伤残,则保险公司会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来确定残疾等级,并按照合同约定理赔残疾保险金;
3.意外医疗保障,需要在二级及以上医院就诊才能获得理赔,且有免赔额限制。
***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具体责任有哪些?
***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是以***生育家庭为单位,为0-6周岁子女投保,每份每年保费为30元,最高可获2万元赔偿,每户最多可投保5份。
根据规定,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夫妇及其子女,年龄在1周岁至65周岁的身体健康者,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本保险(其中,对于连续投保的,被保险人年龄则最高可达到七十周岁)。
***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障责任
1、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故的,按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参加本保险的被保险***数)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同一原因身体残疾的,根据《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确定的残疾等级,按本合同项下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3、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1项以上身体残疾时,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保险公司仅给付其中1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时,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1项的残疾保险金。
4、对每一被保险人所负给付的意外伤害保险金责任以合同约定的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对每一被保险人一次或者累计给付意外伤害保险金达到人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的该项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责任
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医疗机构(一般公立医疗机构)住院诊疗实际发生并支出的、并在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部门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每次在扣除一定的免赔额后,按本合同约定的给付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2、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住院治疗仍未结束的,所负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至出院之日止最长以九十日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