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伤残等级1-10赔偿标准?
1.
一到十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本人工资乘以27个月、25个月、23个月、21个月、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2.
一到十四级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为本人工资乘以90%、85%、80%、75%、70%、60%;1-4级工伤保险补足差额,5-6级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一次性发放;七级以及七级以下残疾,无伤残津贴。
伤残等级1-10的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吉林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
具体标准如下:1级伤残:由劳动(工伤)保险基金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500元。
2级伤残:由劳动(工伤)保险基金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1000元。
3级伤残:由劳动(工伤)保险基金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2000元,并按伤残等级比例发给伤残津贴,月度标准为本人月工资的50%。
4级伤残及以上级别:由劳动(工伤)保险基金向受害人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费3000元,并按伤残等级比例发给伤残津贴,月度标准为本人月工资的60%。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标准仅为吉林省内伤残赔偿标准,其他地区可能存在差异。
此外,伤残赔偿标准还涉及到受害人的年龄、工资、救治费用等因素,需具体根据案件情况进行评估。
吉林省老工伤政策?
您好,吉林省的老工伤政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老工伤认定和待遇;二是老工伤康复和保障。
一、老工伤认定和待遇:
1.认定标准:吉林省老工伤认定标准包括两种:一种是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列出的职业病,对有相应职业病病史和职业病诊断的劳动者进行认定;另一种是对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职业伤害,造成劳动者伤残或者死亡的,进行认定。
2.待遇标准:吉林省老工伤待遇标准包括两种:一种是职业病伤残等级评定标准,按照评定结果给予相应的伤残津贴和生活补贴;另一种是因工致残的劳动者,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津贴标准给予相应的津贴。
二、老工伤康复和保障:
1.康复治疗:吉林省为老工伤提供康复治疗服务,包括医疗、康复、康复***器具提供等服务。
2.保障措施:吉林省为老工伤提供保障措施,包括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同时,吉林省也为老工伤提供就业创业扶持、职业培训等服务,帮助他们重新融入社会。
吉林省工伤退休有伤残补助金吗?
工伤职工退休,没有伤残补助。工伤职工的伤残补助金,是一次性的,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后支付。退休时,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