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长沙城乡养老保险最新政策
更新时间:2021年10月29日
一、养老保险参保
1、扩大参保范围
《办法》明确,在长沙市范围内居住且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可以在居住地按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提高最低缴费档次标准和缴费困难群体代缴档次
根据城乡居民收入增长的实际情况及待遇结构优化的要求,将普通参保人员最低缴费档次由每人每年100元提高至200元。普通参保人缴费标准设为每人每年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多缴多得。
对城乡三无人员、重度残疾人、城乡低保人员、已纳入国家***生育特别扶助制度的对象等缴费特别困难群体,区县(市)人民***按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档次给予全部代缴;对其他缴费困难群体,区县(市)人民***按每人每年200元缴费档次给予部分或全部补贴,具体标准由各区县(市)人民***确定。
二、养老金待遇
一是系统整合了长沙市近年来陆续出台的年限基础养老金、老年基础养老金有关规定。
湖南省2021居民养老保险调整方案
最低档原来是一年100元,2021年起调整为200元一年了。然后还有300.400.500.600.700.800.900.1000.1500.2000.2500.3000共13档。***补贴最低档是40元,每提高一档增加十元。断缴或者推迟一年缴费的不享受补贴。死亡的有丧葬补贴。低保户等特困人员由***缴费。
人社部、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2021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
据了解,此次的调整范围包括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全国总体调整比例按照2020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5%确定。通知中强调,各省以全国总体调整比例为高限,确定本省调整比例和水平。 按照通知,此次调整,继续***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调整办法,定额调整体现社会公平,同一地区各类退休人员调整标准基本一致;挂钩调整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激励机制,可与退休人员本人缴费年限(或工作年限)、基本养老金水平等因素挂钩,使在职时多缴费、长缴费的人员多得养老金;适当倾斜体现重点关怀,主要是对高龄退休人员和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等群体予以照顾。通知中强调,要进一步强化激励,适当加大挂钩调整所占比重。
据悉,此次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列支。对中西部地区、老工业基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在京中央国家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中央财政予以适当补助。未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调整所需资金由原渠道解决。
通知还明确,各地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于4月30日前报送人力***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备案。
一、2021年湖南省养老金调整最新消息
1、城乡居民养老金
2021年湖南长沙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长沙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通知》,通知中确定对65岁及以上的参保人加发养老金,其中65周岁-75周岁的退休人员每月加发5元;76-85周岁每月加发10元;85周岁及以上每月加发20元。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提高了10元,达到每人每月21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