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城镇医保门诊报销比例?
一、四川省普通门诊待遇标准
1.在职职工
(1)起付标准(门槛费)
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
(2)报销比例
***定点医疗机构和符合条件的定点零售药店的报销比例为50%。
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的报销比例为60%。
(3)最高支付限额(封顶线)
统账结合的:每人每年2000元。
单建统筹的:每人每年2500元。
成都市2021年城乡医保怎样报销?
一、报销条件: 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二、办理材料: 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报销: 1.住院费用统筹支付汇总名单; 2.住院费用统筹支付结算表(医院须加盖公章); 3.未联网的医院须开记帐专用表,联网的医院特殊情况须开记帐专用表; 4.财政、税务部门制作或监制的住院收费专用票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2021年成都市医保报销细则?
2021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条件:
1、个人首次参保连续缴费6个月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2、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或在失业保险金领完后60日内参加(接续)医保的,自缴费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021成都市医疗保险的报销范围:
一、可以报销的范围
主要包含医生的门诊费用、药费、住院费用、护理费用、医院杂费、手术费用、各种检查费用等。
二、不能报销的范围
1、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生育的医疗费用
2、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
3、***、打架、***、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
四川省医保门诊报销细则?
四川省医保报销新规定如下:
1、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
(1)医疗费用不满1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35;
(2)医疗费用在1000元(含1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45;
(3)医疗费用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的部分,报销百分之55;
(4)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报销百分之65。
2、在住院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下列比例给予报销,其余部分个人自付,年度内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累计计算:
(1)医疗费用不满1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55、百分之65和百分之75;
(2)医疗费用在10000元(含10000元)以上的部分,不满20000元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0、百分之70和百分之80;
(3)医疗费用在20000元(含20000元)以上的部分,在***、二级和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报销比例分别为百分之65、百分之75和百分之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