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工伤停工留薪的规定?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停工留薪期限为一年,即工伤职工因治疗需要停工留薪期限为一年,期满不再恢复工作的,由企业根据国家规定予以辞退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期满后,工伤职工可依法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符合一定条件的,职工可以享受职业病人适当护理。
安徽工伤8级停工留薪期为几个月?
根据《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8级停工留薪期为3个月。这意味着工伤8级的职工在伤愈后,可以享受最长3个月的停工留薪期,期间仍可领取工资。停工留薪期是为了让职工在伤愈后有充分的时间进行康复和身体恢复,尽可能避免再次受伤,同时也为职工提供了一定的经济保障。需要注意的是,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职工需要重新上岗工作,否则将不再享受工伤保险的待遇。
2021年安徽省工伤费率?
依据2020年度参保单位的支缴率(2020年度内工伤保险基金使用额占缴纳工伤保险费的比例)等情况,经核定,重新调整参保单位2021年度工伤保险费率(其中上浮22户,下浮496户,不浮动122户),调整后的费率从2021年1月起执行。
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上调?
(一)伤残津贴。一级伤残每月增加199元,二级伤残每月增加190元,***伤残每月增加181元,四级伤残每月增加172元,五级伤残每月增加163元,六级伤残每月增加145元。调整后伤残津贴低于2586元的,再增加30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增加106元,其他供养亲属每人每月增加96元。孤寡老人或者孤儿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每人每月再增加10元。
(三)生活护理费。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75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40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增加105元。
答案是:2021年工伤保险待遇确实上调了。
调整标准和原则
(一)伤残津贴。1至4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92元;增加后,1至4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3678.5元的,增加到3678.5元。5至6级伤残职工每人每月增加73元;增加后,5至6级伤残职工月伤残津贴不足2***3元的,增加到2***3元。
伤残津贴调整后,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1至4级工伤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低于3687.5元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七十年代初处理回乡的按月在原工作单位领取伤残抚恤费的农民轮换工,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573元;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月抚恤金调整为2315元。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符合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已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在目前享受待遇标准的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51元。
(三)生活护理费。以2020年度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每月3480元,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784元;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每月2088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