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的社会保障号码是***号吗?
是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表中的社会保障号码是指个人***上的18位数字码,它是国家为了贯彻实施社会保障制度,保障公民的基本社会保障权利而实行的社会保障号码制度。
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需要填写社会保障号码,以便保险机构和相关部门能够准确地识别申请人的身份和保险信息,为其提供相应的保险待遇。
因此,个人在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时要特别注意填写自己的社会保障号码,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单位编码是什么?该怎么查啊?
这个编码是说你单位在社保局的 编号 ,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不一样.养老的编号应该和你公司的 社会保险登记证 一致.你填这表格的时候,可以找找以前填写的表格(增减表,或申报表什么的), 一些社保的申报程序上也有编码.一般养老,医保,工伤保险等 单位编号都不一样的.
社保缴费证明编号是什么?
社会保险登记证编码是指企业在社保局登记参保的编码,不是你个人的编码。每个企业都有独一无二的社保登记证编码,但企业中所有员工这个编码都是一样的。 社保登记证上的编号为单位社会保障号 社保号是个人查询用的,单位编号是单位缴费用到的。
社保缴费单据号又叫社保缴费凭证,是参加各类保险在缴纳保费后所取得的缴费的收据或者***。一般情况下特指社会统筹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收据和缴费的清单。
提示
1、本凭证是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权益记录,是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的重要凭证,请妥善保管。
2、当您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流动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原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保留,个人账户储存额按规定继续计算利息。到新就业地参保时,请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示本凭证,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3、本凭证如不慎遗失,请与填发此凭证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申请补办。联系方式可到任何一个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
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什么是新发生的费用?
在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再补缴社保保险的,工伤保险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费用。“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人力***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 人社部发〔2013〕34号 十二、《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职工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