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是什么?
1、用人单位出具离职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2、失业人员持离职证明办理失业登记;
3、向社保部门提交失业登记与个人***明复印件;
4、办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宜昌失业保险金申领网上办理流程是什么?
1.通过电脑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后,点击首页“特色服务”中的“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并登录,参保地依次选择“宜昌市”—“宜昌市本级”,点击“社保网上申报”进入“社保网上办事大厅”。
2.在左侧菜单依次选择“失业保险待遇”—“失业待遇申请”—“失业保险金申领(个人)”进入申领入口。查看事项说明后,勾选“我已阅读以上内容,并接受使用协议和相关法律条款”,点击“下一步”进入“表单填写”页面。
宜昌失业金领取条件及标准?
领取失业保险金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宜昌市失业保险金标准:
湖北省人力***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印发通知,决定从2021年9月1日起,将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90%进行调整。宜昌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区域提高到1620元/月、1485元/月、1368元/月。
宜昌失业补助领取条件?
宜昌市失业补助的具体领取条件可以通过宜昌市就业局或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查询,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失业补助领取条件:
1. 失业登记:申请人需要在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失业登记,提供相关的***明、就业和失业证明等材料。
2. 失业原因:申请人需要因非个人原因失去工作,如企业裁员、合同解除等。自己辞职或解雇不符合领取失业补助的条件。
3. 缴纳社会保险:申请人需要在失业前一年内连续缴纳过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满足最低缴费时长要求。
4. 就业年限:具体的就业年限要求可以根据所在地方的规定而有所不同,一般要求在失业前有一定的连续就业年限。
宜昌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未就业人员)按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于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享受期满(指享受失业保险金的最后一个月为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任何一个月份),期满后至申领时一直未重新就业(指单位就业并参保缴费)。
上述人员中,不包括领金期满时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人员(指领金期满的次月离女性满50周岁、男性满60周岁不足12个月)。此类人员将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自动延期发放失业保险金至法定退休年龄当月。
(二)(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期间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指单位缴费的最后一个月是2020年2月至2020年11月期间之间的任何一个月份),但是不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至申领时一直未重新就业(指单位就业并参保缴费)。具体包括以下2类:
1、(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人员)累计缴费满12个月,属于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累计缴费满12个月,不是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的(或者是终止劳动合同的),此类人员请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2、(缴费月数不足12个月人员)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且不存在之前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有未享受完的情形。
如果累计缴费不足12个月,但是存在之前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期限有未享受完的情形,此类人员请按规定申领失业保险金。
所需资料
线下办理需提供本人居民***或市民卡原件。线上办理无需提供任何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