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城镇职工社保重复缴纳了怎么办?
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养老保险每人只能享有一个账户,但因为目前各地区之前的养老保险并未打通,因此也有这种情况的存在。如果你有两个养老保险账户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将两个账户合并即可。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可以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合并的。虽然每个省市自治区有不同的规定,但是一般来说,处理办法基本相同。
1. 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同时又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参加的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可以按规定折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年限6年,大病医疗统筹折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10年)。
2. 参保人员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据其养老保险实际缴费年限和折算缴费年限确定养老保障待遇:如果两者相加满15年的,可以按企业退休,享受职工基本养老金;
3.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有两种处理方式:(1)选择一次性补缴基本养老保险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2)可以申请转入户籍所在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就是将实际缴纳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折算到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按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办法办理手续领取待遇。
4.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以后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办理领取手续时,可以同时一次性补缴满20年的医保年限后,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城乡融合发展的主要建设内容?
1.城乡要素双向流动逐步畅通。城市人才入乡机制也在逐步建立,城市人才向乡村流动,激发了乡村发展活力。发展普惠金融,促进资本、技术等要素向乡村流动,推进了金融市场在城乡之间的融合发展进程。
2.农村产业融合与发展能力大幅提升。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程度,为现代化发展注入了更加持久的活力。
3.城乡发展鸿沟进一步缩小。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公共服务差距缩小。近年来公共服务设施的一体化、均等化进程加速。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制度逐步建立。
城乡融合发展是指城市带动乡村发展,形成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新型城乡关系,政策重心依然侧重于城市。把乡村作为与城市具有同等地位的有机整体,实现经济社会文化共存共荣,表明我国城乡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革,城乡发展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从“统筹城乡发展”到“城乡发展一体化”,再到“城乡融合发展”,既反映了中央政策的一脉相承,又符合新时代的阶段特征和具体要求。
20条新政策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是应对疫情影响,促进消费有序恢复发展。围绕保市场主体加大助企纾困力度,做好基本消费品保供稳价,创新消费业态和模式。
二是全面创新提质,着力稳住消费基本盘。积极推进实物消费提质升级,加力促进健康养老托育等服务消费,持续拓展文化和旅游消费,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充分挖掘县乡消费潜力。
三是完善支撑体系,不断增强消费发展综合能力。推进消费平台健康持续发展,加快健全消费品流通体系,增加就业收入提高消费能力,合理增加公共消费。
四是持续深化改革,全力营造安全放心诚信消费环境。破除限制消费障碍壁垒,健全消费标准体系,加强消费领域执法监管,全面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五是强化保障措施,进一步夯实消费高质量发展基础。加强财税支持,优化金融服务,强化用地用房保障,压实各方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