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宁波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
宁波市2020年全体居民可支配收入59952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68008元,比上一年增长4.8%,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39156元。比上一年增长6.8%,二项增速均列全省第二位。城镇居民工资性收入39156元,比上一年增长2.6%,财政收入132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4.4%,几大经济指标均有增长,体现了良好的经济发展态势。
2020年宁波各区人口?
根据宁波市统计局发布的宁波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公报数据,到2020年11月1日零时,宁波市常住人口9404283人,占全省人口比重为14.57%,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十年一共增加1798594人,增长率23.65%,年平均增长率2.15%。全市拥有户籍人口613.7万人,其中市区为306.3万人。鄞州区为160.96万人,北仑区82.94万人,海曙区104.13万人,镇海区51.05万人,奉化区57.75万人,江北区48.89万人。
宁波2021年医保个人账户能打进吗?
2021年1月1日起,全市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资金划入比例一致,并将在1月1日凌晨统一更新,个人账户资金一次性预划入月份数恢复为12个月(即2021年1月至2021年12月):
在职人员按2020年12月本人缴费所对应的基数预划入,45周岁以下划入比例为3.4%,45周岁(含)以上划入比例为3.7%;
退休人员月划入标准为2020年度月划入标准基础上增加10元,其中70周岁以下月划入标准为260元,2021年度12个月划入金额为3120元;70周岁以上(含)月划入标准为285元,2021年度12个月划入金额为3420元。
参保人员在2020年12月31日前结余的个人账户资金,在进行年度统算后转为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其中在2020医保年度内因跨年龄段、退休或缴费基数调整等原因造成原预划入资金不足的,在年度统算时按规定予以补足,并计入个人账户历年结余资金。参保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在12月31日前已透支的,透支部分按规定予以扣回。
新医保年度开始后,职工基本医保参保人员可以通过最近一次的医疗费结算票据、拨打电话12333或通过浙里办APP查询本人个人账户资金情况。
职工医保门诊自负段待遇这样结算
2020职工医保过渡年度(2020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结束后,2021年度职工医保门诊自负段恢复原政策待遇,年度累计的门诊医疗费当年个人账户资金用完进入自负段,45周岁以下在职参保人员的自负段为900元、45周岁(含)以上自负段为600元,退休人员的自负段为300元。
流动就业可自动接续医保关系
为解决职工医保参保关系在全市范围内转移时的待遇衔接问题,进一步方便参保人员和用人单位,宁波市医疗保障局调整了相关政策,2021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内流动参保时,将实现医保关系自动接续。
据介绍,相关政策实行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宁波市区(指市本级及各区)和各县(市)之间流动时,在流出地中断参保后不用再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手续;在流入地重新参保后不用再办理医保关系接续手续(重复参保人员除外),流动参保前后的医保关系自动接续(缴费月份自动累计计算),当年度医疗费及门诊自负段、住院起付标准、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医疗救助、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使用等自动累计计算,医保缴费未中断的(包括缴费中断未超过3个月,补缴到位的),医保待遇连续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