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医保断交后补缴规定?
(一)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二)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1、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2、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3、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
4、单位被拍卖出售或租赁的,与主管部门签订补缴协议。
(三)参保单位根据《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或补缴协议办理补缴,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予以受理,并通知医保机构财务管理部门收款。
(四)破产单位无法完全清偿的欠费,医保机构征缴部门受理单位破产清算组提出的申请,审核后送稽核监督部门处理。
(五)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依据财务管理部门传来的职工医疗保险补缴欠费到账信息和稽核监督部门传来的核销信息,调整参保单位欠费信息。
居民医保年底什么时候清零?
居民医保年底一般在12月31日清零。这意味着,每年的医保账户余额在年底会被清空,不可累积到下一年使用。居民医保是一种社会保险制度,通过缴纳医保费用来保障居民的基本医疗费用。清零是为了确保医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管理,同时也鼓励居民在年底前尽量使用医保账户余额,以充分享受医疗保障的权益。
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自己不用太过于担心。不存在将退休老人和城镇职工参保人员医保个人账户取消的问题,更不会清零,这样的消息完全是错误解读了相关的通知,那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我们一起来详细了解一下,才让大家知道所以然,才能做到完全放心。
医保的清算周期是每年的9月至次年的2月,在这段时间内,医保机构会根据参保人的实际医疗费用进行结算,并拨付到参保人的医保账户中。
因此,医保并不会在年底清零,参保人仍然可以在医保有效期内办理理赔手续,获得医保机构的赔偿。
居民医保缴费交重复怎么办?
可以退回重复交的部分。
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只退回重复时段个人缴费部分,不退单位缴费部分,重复时段单位缴费并入统筹基金;非参保单位及个人原因造成的重复缴费,退回全部缴费额,包括单位缴费和个人缴费部分。
参保人员在两地以上同时存在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或重复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应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由转入接受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按规定清理。
1.参保人员同时在两个以上参保单位缴纳医疗保险费形成的重复缴费,其单位缴纳的医疗保险费不予退还,其个人账户合并。
2.对参保人员在同一时期参加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的,其重复的缴费不予退还。
3.上年度社平工资公布前,由单位为其办理完医疗保险停保或关系转移的人员,在社平工资公布后其职工医保缴费和个人账户不再清算和退费。
4.个人参保人员或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自愿选择按一、二档缴费后,不得以退保或转档。
为什么居民合作医疗显示欠费?
楼主 你这属于补缴费用 :医保补缴:
1、医保机构征缴部门根据医疗保险欠费情况,建立欠费数据信息,填制《社会保险费补缴通知单》,通知参保单位补缴欠费。
2、对因筹资困难,无法一次足额缴清欠费的参保单位,医保机构征缴部门与其签订社会保险补缴协议。
如欠费单位发生被兼并、分立、破产等情况时,按下列方法签订补缴协议。
⑴欠费单位被兼并的,与兼并方签订补缴协议。
⑵欠费单位分立的,与各分立方签订补缴协议。
⑶欠费单位进入破产程序的,与清算组签订清偿协议。